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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摄影作品算著作权吗

我国《著作权》明确规定了,摄影作品的拥有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作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对于摄影师而言,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作品,并通过许可他人使用获得报酬,都必须以自己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即版权,词异义同)为前提。

摄影作品算著作权吗

2,对摄影作品著作权的理解

法律分析:摄影作品的拥有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作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对于摄影师而言,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作品,并通过许可他人使用获得报酬,都必须以自己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即版权,词异义同)为前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对摄影作品著作权的理解

3,如何确认摄影作品版权的归属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关于法律意义上的作者,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三种情况: (1)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2)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3)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不管摄影作品的作者是公民,还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确认一幅摄影作品的版权归属,首先要看这幅作品是在怎样的状态下产生的。创作形式的不同,著作权的归属也不相同。一般而言,一幅摄影作品的产生有下列五种形式: 1、自主创作; 2、合作创作; 3、委托创作; 4、职务作品; 5、法人作品。

如何确认摄影作品版权的归属

4,摄影师拍的照片版权属于谁

法律主观:摄影师对自己拍摄的照片享有著作权。摄影作品的作者拥有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作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作品,并通过许可他人使用获得报酬,都必须以自己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为前提。法律客观:《著作权法》第3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5,关于摄影作品著作权问题

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摄影作品的著作权属于摄影者,使用时都要署名,这是作者人身权的体现,电子作品也不例外,不署名就是侵权。最好协商一下,指出他们工作的疏忽。如果其他作品在电子版上也没有署名,就不必过分计较。
1 该学生是该照片的拍摄者 作者 当然享有著作权 著作权法 第九条 著作权人包括:(一)作者;(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该学生在拍摄照片时 对影片的角度 亮度等等元素都作出了有独创性的创作 符合作者的要求2不正确 著作权属于学校是错的 上面说了 创作作品的才是作者 学校侵犯了该学生著作权中的复制权 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3不一定著作权法 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首先 该学生如果拍的是学校有著作权的艺术品 比如学校中的雕塑 艺术碑 那么才是学校有著作权的作品 才有法定许可的问题 如果仅仅是学校的树木 湖泊 根本就不是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没有著作权的问题如果是雕塑 纪念碑等著作权法保护的 学校有著作权的作品的话 该学生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使用该照片 比如艺术展览会 照片展示会等公益展览 因为著作权法22条第十款本来就是为了艺术作品能被更多人欣赏到而制定的 而如果该学生将这些雕塑 纪念碑用在某些商业上 比如印在某些商品上 那么就超出了使用的范围 见上面22条: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那么就要学校的许可才行了

6,影楼摄影师作品归属权

法律分析:根据摄影作品的不同分类,著作权法对不同类型的作品作了不同的:(一)个人摄影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个人作品指创作主体仅为一个人且完全按照本人的意愿而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属于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二)演绎摄影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演绎摄影作品的作者只是对演绎部分享有著作权,对原摄影作品不享有著作权;并且不能阻止别人对同一摄影作品进行演绎。同时,著作权法对演绎摄影作品作了必须合理使用和必须不能侵犯原摄影作品的。(三)合作摄影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合作摄影作品,是指两个人以上共同创作的摄影作品。两个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合作摄影作品又可分为可分割合作作品和不可分割合作作品。(四)委托摄影作品。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委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九条 著作权人包括:(一)作者;(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7,摄影作品著作权

著作权归摄影者所有。  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1 该学生是该照片的拍摄者 作者 当然享有著作权 著作权法 第九条 著作权人包括:(一)作者;(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该学生在拍摄照片时 对影片的角度 亮度等等元素都作出了有独创性的创作 符合作者的要求2不正确 著作权属于学校是错的 上面说了 创作作品的才是作者 学校侵犯了该学生著作权中的复制权 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3不一定著作权法 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首先 该学生如果拍的是学校有著作权的艺术品 比如学校中的雕塑 艺术碑 那么才是学校有著作权的作品 才有法定许可的问题 如果仅仅是学校的树木 湖泊 根本就不是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没有著作权的问题如果是雕塑 纪念碑等著作权法保护的 学校有著作权的作品的话 该学生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使用该照片 比如艺术展览会 照片展示会等公益展览 因为著作权法22条第十款本来就是为了艺术作品能被更多人欣赏到而制定的 而如果该学生将这些雕塑 纪念碑用在某些商业上 比如印在某些商品上 那么就超出了使用的范围 见上面22条: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那么就要学校的许可才行了

8,哪些职务作品摄影著作权归作者

很多报社安排记者外出拍摄,属于职务作品,通常摄影著作权就属于报社。但是,这种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著作权归属。那么哪些职务作品摄影著作权归作者呢?接下来八戒知识产权就带您一起了解相关知识。哪些职务作品摄影著作权归作者实际中,根据职务作品的具体情况,对于摄影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有下面的规定:1、一般职务作品除单位作品外,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而又没有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作品,就是所谓的一般职务作品。因此,如果这照片属于一般职务作品的,那么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如果是报社那边的话,就是报社有优先使用权。而且,摄影作品完成两年内,在没有经过单位同意,作者就不得许可第三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与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但是,要是经过单位同意的,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得的报酬,就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2、特殊职务作品要是在拍摄过程中,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制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特殊职务作品的作者就只享有署名权,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作者奖励。
你好, 我国《著作权法》对职务作品的权利归属作了以下明确规定:(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备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归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作者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3)除上述作品以外的,属于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其他职务作品,其权利归作者享有。但这类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相关法条:《著作权法》第十六条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9,摄影作品著作权的特殊性在哪

人物摄影作品:说到摄影作品,首先想到的是照片。现代,不论是谁都有几张自己的相片吧?相片也是摄影作品哦。如果,严格的追究著作权的话,你相片的著作权归属大多都是属于摄影师的。但是,这里每个人都自己的肖像权,别人在没有本人同意下是绝对不可以拍摄的。请摄影师或者到摄影室(照相馆)等等这类的摄影作品都是属于委托作品,但是严格来讲大多数这类作品其实是不属于委托作品的,因为委托作品需要签订合约的,我想大多数人都不会与摄影师签订合约什么的吧?这类的摄影作品归属权都归属于摄影师或者摄影室(照相馆)。当然,这不是什么大事情,照片是用来留纪念或者用在个人简历之类的,也不会在意这类事情。正规化的摄影委托作品,若摄影师需要,那么会请模特,并签合约后拍摄,参加摄影展之类的活动才不会出现问题。若是名人,想使用自己的明星照,那么也会请摄影师并签约后才拍照的,这样在用照片时,才不会出现纠纷。若没合约,摄影师是有权禁止该作品公开使用的(公益活动除外),当然摄影师本身也不能使用该作品,因为有肖像权(在摄影楼里面挂的那些照片是经过本人同意的,而且还会给不少钱哦)。景物摄影作品:摄影作品是要有创意的,不能对同一个景在同一个时间段同样的角度用同样的方法拍摄,这是剽窃他人的创意,也是复制他人作品。是侵权行为哦。摄影作品分类。1. 委托作品:委托作品,上面已经有说过了,这里在说明一下,委托作品是委托方与被委托方要有明确的合约,一切按照合约内容而判定作品的归属权。若无合约那么该摄影作品归属于摄影师或该创作单位。2. 职务作品:摄影作品中的职务作品是指,摄影师要与该单位有劳动关系(物质关系也包括),并且创作的作品是任务范围内的,都属于职务作品。该单位有权优先使用该作品,作者在没有得到单位允许,不允许第三方以该单位同样的方式使用该作品。3. 法人作品:法人作品是指多人合作时,该团队推荐一人担任该作品的法人。该法人全权代表该作品的著作权。
人物摄影作品:说到摄影作品,首先想到的是照片。现代,不论是谁都有几张自己的相片吧?相片也是摄影作品哦。如果,严格的追究著作权的话,你相片的著作权归属大多都是属于摄影师的。但是,这里每个人都自己的肖像权,别人在没有本人同意下是绝对不可以拍摄的。请摄影师或者到摄影室(照相馆)等等这类的摄影作品都是属于委托作品,但是严格来讲大多数这类作品其实是不属于委托作品的,因为委托作品需要签订合约的,我想大多数人都不会与摄影师签订合约什么的吧?这类的摄影作品归属权都归属于摄影师或者摄影室(照相馆)。当然,这不是什么大事情,照片是用来留纪念或者用在个人简历之类的,也不会在意这类事情。正规化的摄影委托作品,若摄影师需要,那么会请模特,并签合约后拍摄,参加摄影展之类的活动才不会出现问题。若是名人,想使用自己的明星照,那么也会请摄影师并签约后才拍照的,这样在用照片时,才不会出现纠纷。若没合约,摄影师是有权禁止该作品公开使用的(公益活动除外),当然摄影师本身也不能使用该作品,因为有肖像权(在摄影楼里面挂的那些照片是经过本人同意的,而且还会给不少钱哦)

10,照片的使用权和版权

照片的版权一般都是归摄影师自己的,但是像影楼这种聘请摄影师来拍摄的话,版权应该是归影楼所有的,就是谁要拍就是谁的
你可以参考《国家版权局关于对影楼拍摄的照片有无著作权的答复》:  收到你局关于影楼拍摄的照片有无著作权的函。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起产生。法律没有要求非营利性作为产生著作权的条件。凡作品,包括影楼拍摄的摄影作品,都受法律保护。  二、顾客同影楼的关系,应属于民法中的承揽合同关系。因承揽合同关系产生的照片,应属于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委托创作。该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很明显,影楼拍摄的照片的著作权,有合同约定的,依合同确定著作权的归属,没有合同约定或者合同未明确约定的,应推定著作权属于影楼。照片著作权属于影楼的,他人以著作权法规定之方式使用照片,应事先经影楼的许可。  三、由于照片还可能涉及顾客的肖像权,因此影楼在行使著作权时应遵守民法通则第一百条的规定,即营利性使用照片,须事先取得肖像权人的许可。  四、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除适用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还应考虑民法通则第七条的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如果本案的原、被告在拍摄照片时都明确被告将以复制、发行广告等方式营利使用照片、或者在没有协议的情况下,有理由认为原告明知被告将营利性使用照片并且没有提出异议,应认为,即使照片著作权属于原告,被告应有权在其经营活动范围内营利性使用照片.但是,被告付给原告的报酬应与原告应得的报酬相当,可参照其他广告公司或者影楼拍摄类似照片的酬金。如果双方没有明确被告将营利性使用照片,或者没有理由认为原告明知被告将营利性使用照片,在著作权属于原告的情况下,被告欲营利性使用照片,应事先取得原告的许可。  以上意见,供参考。  著作权当然是包括使用权的,这个没有疑问,占有照片本身,是属于所有权的范畴,但是照片的使用、发布等等,是属于著作权法范畴,著作权又称为版权,是一个意思。版权里面也有使用权。
楼上各位朋友讲的都很到位。按照知识产权法相关规定,我补充几点:(1)照片版权就是著作权,拍摄时有约定的,按约定对待,没有约定的,属于被委托方,即拍摄者具有版权和著作权。表现为署名权、获得报酬权、复制权等。(2)有了著作权未必就有使用权。因为照片里如果有被拍摄者的肖像,被拍摄者就有肖像权。未经被拍摄者同意不能公开发表。
商业摄影可以理解为委托创作作品,版权(就是著作权)有你们双方约定,无约定的话属于创作者,即影楼或个人了。这个是针对创作这一智力活动来说的,不是针对照片。对照片来说,所有权是影楼的,你买到了使用权。以前胶片的话,影楼把底片也给你了,这可以理解为对所有权的处分。现在数码,基本给的都是复制品。扯远了。你买了得使用权,就可以自由使用了,但注意,不享有著作权的情况下,别侵犯了别人的著作权。顺便说,你享有肖像权,这个是人身权,不能转移的。影楼即使享有著作权,也不能侵犯你的肖像权,比如盈利性的使用。
商业摄影可以理解为委托创作作品,版权(就是著作权)有你们双方约定,无约定的话属于创作者,即影楼或个人了。这个是针对创作这一智力活动来说的,不是针对照片。对照片来说,所有权是影楼的,你买到了使用权。以前胶片的话,影楼把底片也给你了,这可以理解为对所有权的处分。现在数码,基本给的都是复制品。扯远了。你买了得使用权,就可以自由使用了,但注意,不享有著作权的情况下,别侵犯了别人的著作权。顺便说,你享有肖像权,这个是人身权,不能转移的。影楼即使享有著作权,也不能侵犯你的肖像权,比如盈利性的使用。扩展资料:肖像权的内容包括:(1)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拥有对肖像的制作专有权和使用专有权。(2)公民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权或对肖像权进行损害、玷污。一、肖像制作专有权:就摄影而言,即通过照相将自然人外貌形象固定在一胶片、相纸或其他物质载体上,使自然人的形象转化为肖像的全部过程。二、肖像制作专有权内容包括:1、肖像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或他人、社会的需要,自己有权决定自我制作肖像或由他人制作自己的肖像,他人均不得干涉;2、是肖像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自己的同意或授权,擅自制作自己的肖像。非法制作他人的肖像,构成侵权行为。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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